关于绍兴市越城区啊宝生鲜店发卖不合适食物平


     

  按照国度市场监视办理总局要求,现将相关绍兴市越城区啊宝生鲜店发卖不合适食物平安尺度的沼虾核查措置及消息环境通知布告如下:2025年7月2日,经绍兴市食物药品查验研究院查验。2025年8月11日,本局将上述查验演讲送达至当事人,并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查抄。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7月2日购入10千克的沼虾,该批次的沼虾除抽检外,正在送达前已售完。违反了《食用农产物市场发卖质量平安监视办理法子》第十五条第一款之。根据《食用农产物市场发卖质量平安监视办理法子》第四十二条、《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和《浙江省食物小做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物摊贩办理》第二十第一款第七项以及《食用农产物市场发卖质量平安监视办理法子》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决定责令当事人更正,对当事人违法行为做以下惩罚:1。罚款人平易近币3000元;2。违法所得人平易近币100元。本局于2025年9月28日向绍兴市越城区啊宝生鲜店送达了《行政惩罚决定书》(绍越市监惩罚〔2025〕594号)。